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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是如何规定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是什么?企业有权利私自变更劳动合同吗?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的规定?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流程有哪些?就业困难人员认...
问:
非全日制用工是如何规定的?
答: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问: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答:

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问:
企业有权利私自变更劳动合同吗?
答:

不可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问:
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的规定?
答: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问: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流程有哪些?
答:

1.个人申请

申请人本人持《就业创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申请,填写《南京市就业困难人员登记表》一式三份(以下简称“登记表”),并分别情形提供下列相关材料: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提供《享受低保待遇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单亲家庭:提供离婚、丧偶及抚养未成年子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夫妻双方均失业:提供《结婚证》及配偶的《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提供家庭成员的《就业创业证》及低收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特困职工家庭:提供“建档特困职工家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残疾人: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7)被征地农民:提供征地安置(保养)协议书;

(8)优抚对象家庭成员:提供《江苏省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证》及家庭成员的《就业创业证》原件、复印件;

(9)军队退役人员:提供《退伍证》。

2.社区(村)核实

社区(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受理、核实相关资料,对符合条件的公示三天;如无有效投诉,在“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并于自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报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3.街道(镇)审核

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对社区(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上报的材料予以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在“登记表”上签署意见,于二个工作日内报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4.区认定

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审核上报材料,于二个工作日内在“登记表”上签署认定意见,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在《就业创业证》加盖“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专用章”,记载就业困难类别;“登记表”区、街道(镇)、社区(村)各保留一份,《就业创业证》由社区(村)劳动保障服务站发还给申请人。

问: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包括哪些?
答: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1.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是指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及以上的人员;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是指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中的人员;

3.单亲家庭:是指单独作为未成年子女法定监护人的父亲或母亲;

4.夫妻双方均失业:是指夫妻双方均失业的人员;

5.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城镇零就业家庭是指城镇居民家庭中,2人及以上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家庭成员;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是指经当地扶贫部门确认的农业低收入家庭中,2人及以上的有转移就业愿望,均未从事二、三产业,也未从事高效农业的家庭成员;

6.特困职工家庭:是指经市总工会认定的“建档特困职工家庭”的成员;

7.残疾人:是指持有《残疾证》的人员;

8.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被征地农民:是指2009年1月1日起土地被国家征用,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人员;

9.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是指登记失业持续1年以上,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人员;

10.优抚对象家庭成员:是指持有《江苏省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证》的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家庭中的成员;

11.军队退役人员:是指2016年1月1日后退出现役、并持有《退伍证》的退役士兵、复员士官。

经营性、投资性收入是指本人及家庭拥有的动产、不动产经营、投资所获得的收入,且收入不低于最低工资水平的,包括房屋、车辆、土地租赁流转等。

问:
大学生创业贷款贴息及资金配套标准是多少?
答:

大学生创业贷款额度上限提高至个人30万元、合伙最高50万元,并给予全额贴息。初创项目获银行商业性贷款,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还本付息后给予同等贴息。扩大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绿色通道覆盖范围,符合条件的可免除创业贷款反担保要求。创办劳动密集型企业和科技型小微企业,获得商业贷款,符合规定条件的,在贷款总额300万元内按基准利率给予50%贴息。初创项目3年内获得风险投资的,可按单个项目融资总额的10%、最高不超过25万元给予配套支持。

问:
法定退休年龄包括哪几种情况?
答:

①单位职工:男性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长期在管理和技术岗位工作的女职工年满55周岁,如在45周岁之前离开管理岗位的,可以按女工人的退休年龄50周岁办理退休。

②失业人员:男性年满60周岁;原女工人50周岁;原女性管理人员失业或失业后以灵活就业方式参保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可在其离开企业满2年、年满50周岁及以上周岁时,办理退休手续。

③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男性年满60周岁;女个体工商户业主、女雇工和一直从事灵活就业的女参保人员,年满55周岁。

④从事过特殊工种(须为符合国家规定的行业及工种)的参保人员,可在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后申请办理提前退休。(1.实际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2.实际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3.实际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

问:
女职工产假是如何规定?
答: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对晚育的,延长女方产假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问:
加班工资如何计发?
答:

工作日延长劳动时间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150%支付加点工资;在休息日劳动又不能在六个月之内安排同等时间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在法定休假日劳动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问:
大学生创业可以减免哪些税收?
答:

大学生创业从事个体经营(除限制行业外)并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问:
《劳动合同法》对合同试用期有什么限制?
答: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问: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是否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答: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关系双方以试用期为由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问:
企业和哪些人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答: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即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问: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范围和对象是什么?
答:

(1)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包括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

(2)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3)灵活就业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其他人员,包括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华侨等。

问:
最低工资的含义是什么?
答:

“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问:
国家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是怎样规定的?
答: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并且在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问:
劳动者申报就业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

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由本人在就业后30日内,本市户籍人员到户籍所在街道(镇)就业管理服务机构,非本市户籍人员到本市居住地街道(镇)就业管理服务机构申报就业登记,提供以下材料:

1.《就业创业证》(初次登记未持证的可在申报就业登记时一并申领);

2.《南京市劳动者就业登记备案表》

3.工商营业执照、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劳务证明);

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问:
企业申请工伤认定时,应提交哪些材料?
答:

(1)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

(2)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后诊断证明书(初诊病历及其封面、伤病情证明或出院小结、检查报告单等)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3)受伤害职工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两名证人证词及证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分别提交相应证据:

①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

②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相关证明;

③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的证明;

④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或其它有效证明,上下班的时间规定、单位至居住地正常路线图(单位盖章);

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证明;

⑥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⑦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对旧伤复发的确认;

⑧属于重伤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提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事故备案证明;

⑨工伤职工近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提交有效的近亲属关系证明。

问:
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向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的方式有哪些?
答:

(1)本人或亲友的可以在国家规定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房屋抵押作为反担保。

(2)本人或亲友的有价证券(国库券、银行存款单)质押作为反担保。

(3)第三方自然人作为反担保。由1名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农村的村干部(村支书、村主任)、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金融、保险、邮政、电信、供电、电力、烟草等系统,具体由担保机构确认)工作人员(包括家庭成员)为其反担保。

问:
创业带动就业奖励标准是多少?
答:

青年大学生初创企业3年内吸纳本市户籍失业人员或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500/人的一次性带动就业奖励。

问:
哪些企业享受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
答:

招用经认定的就业困按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时缴纳社会保险的,按实际招用人数给予每人每月300元岗位补贴、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补贴(一次连续步超过3年)。

问:
创业成功奖励标准是多少?
答:

青年大学生创业(2012年1月1日以后成立创业实体)并正常经营纳税一年以上和带动2人以上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次性4000元奖励。

问:
创业担保贷款对象和范围有些?
答:

答|:创业担保贷款对象和范围: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身体健康、本市城镇失业人员、城镇复员专业退役军人、大中专(技)校毕业生,以及持《南京青年大学生创业证》的青年大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