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申请人持《营业执照》等材料向区文化行政部门提出行政指导申请、实地勘察、公示、出具《筹建意见书》。
六、不作前置,但必须要办理的审批手续:
1、区环保局窗口: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2、区卫计局窗口:办理《卫生许可证》
3、区消防大队窗口: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七、区文体局窗口:申请人完成筹建,向区文化行政部门申请审核 、实地检查、核验经营管理技术措施,审核合格的,通过全国平台打印发放《文化经营许可证》,不合格的,书面说明情况。
八、银行:开立银行账户。
九、区政务服务中心国税、地税窗口:办理纳税鉴定、购领发票等税务相关手续。
十、区人社局服务大厅窗口: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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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办理企业名称预先登记,发放《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二、登录南京市工商局网站(http://www.njgs.gov.cn/)网上登记系统进行网上申请,预核准通过后,下载打印相关登记文书和登记表格。
三、区政务服务中心企业登记综合窗口:办理企业注册登记,发放企业《营业执照》。
四、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分局窗口:刻制印章核准:企业公章、企业财务章、企业法人章、合同专用章。
五、1、申请人网上注册、申请(网址 http://sq.ccm.gov.cn/)。
2、申请人持《营业执照》等材料向区文化行政部门提出行政指导申请、实地勘察、公示、出具《筹建意见书》。
六、不作前置,但必须要办理的审批手续:
1、区环保局窗口: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2、区卫计局窗口:办理《卫生许可证》
3、区消防大队窗口: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七、区文体局窗口:申请人完成筹建,向区文化行政部门申请审核 、实地检查、核验经营管理技术措施,审核合格的,通过全国平台打印发放《文化经营许可证》,不合格的,书面说明情况。
八、银行:开立银行账户。
九、区政务服务中心国税、地税窗口:办理纳税鉴定、购领发票等税务相关手续。
十、区人社局服务大厅窗口: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http://www.njgs.gov.cn/
1、申请人网上注册、申请(网址 http://sq.ccm.gov.cn/)。
2、申请人持《营业执照》等材料向区文化行政部门提出行政指导申请、实地勘察、公示、出具《筹建意见书》。
1、区环保局窗口: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2、区卫计局窗口:办理《卫生许可证》
3、区消防大队窗口: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申请人完成筹建,向区文化行政部门申请审核 、实地检查、核验经营管理技术措施,审核合格的,通过全国平台打印发放《文化经营许可证》,不合格的,书面说明情况。